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德阳市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联合发布公告,从2月20日起,德阳市将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公告有效期为5年。
据悉,自2017年2月20日起,德阳籍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在德阳市年检的外地籍车辆,实行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检测。对于不适用于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检测的车辆,如重型汽油车(含CNG、LNG车辆)、全时或适时四轮驱动汽车、紧密型多驱动轴汽车等,使用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车主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德阳市辖区内任意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同步,检验有效期一致。通过环保检验和安全检验的车辆,方可申领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经环保定期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应当到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进行维修治理,车辆复检时须携带维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证明,经核对维修信息并经同一个检测机构复检合格后,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不得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业务。
此外,机动车所有者可到德阳市环保局网站查询德阳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到德阳市交通局网站查询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